中國擬對BNO人士取消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簡稱BNO,是英國國民(海外)的護照,
1987年7月1日起簽發。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持有人之國籍為英國國籍,但並無居英權,惟在海外有領事保護權。

6月30日晚上香港版國安法正式生效,令BNO續期熱潮燃燒。英國政府正式宣布,英方於2021年1月起將推出全新簽證,供持BNO港人及近親申請赴英5年,期間可在英國工作及讀書,逗留5年後可申請居留身份,擁有定居身份12個月後便可正式入籍成為英國公民,英國政府更表示方案無名額上限限制,合資格的港人移民英國有望。英國政府表示,持BNO港人不止只布赴英5年這一種選擇,也可選擇先申請到英國30個月(可再延長30個月),期間可以工作及讀書,但不能領取社會利,一旦居留夠5年後,可以申請定居,之後再定居滿一年後,即可申請成英國公民。

鑑於國安法籠罩下的香港情勢日益惡化,英國提出港人移民方案,有消息指出,北京將採取措施反制,針對透過BNO移民計畫取得英國籍的港人,屆時擬取消其中國國籍,之後就不再是香港永久居民,無法出任公務人員並將失去投票權。報道引述消息指,北京較大機會採用的方案,是針對BNO 5+1移民計劃取得英國國籍的香港人,因為只要取消其中國國籍,不再屬於香港永久居民,便不符合出任公務人員的規定,同時亦不合資格成為選民,失去投票權,符合《基本法》規定。報
道也指,今次北京出手主要是針對英國政府背信棄義,向香港人推出BNO 5+1移民計劃,持其他國籍如加拿大及澳洲等,則未在考慮之列。

對於海外各國放寬對港人居留及移民的限制,即使礙於國家尊嚴的面子問題,口頭上可說不同意,反對人家干預內政,但實際上卻不必採取強硬手段阻撓,尤其是所謂取消擁有外國國籍或居留權的港人的永久性香港居民身分,更茲事體大,期期以為不可,否則只會造成社會集體恐慌,人人爭相移民外逃,加速人才外流,最終令繁榮富裕的香港剩下軀殼,一無所有,「東方之珠」從此成為歷史記憶,一去不復返。

如此一來,在兩害權衡取其輕的情況下,本來想走的人會加速移民,不想即時走或不願意走的人也會被迫選擇走,結果人才外流的預言自我完成,中共以為取消香港人的永久性居民身分可以廣收阻嚇的作用,反而弄巧反拙,加速香港人才的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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